根据上级学联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学校拟定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我校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为保证研代会顺利进行,特制定《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产生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代表基本条件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自觉遵守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二、代表基本权利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具有以下基本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对研委会和校研究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
4.有就研代会的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代表基本义务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基本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电子科技大学章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积极参加研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研委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广大研究生,正确代表研究生的利益,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研究生的监督。
4.代表身份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表的构成
此次大会代表预分配名额为154人,面向对象为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博士研究生。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代表性: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学生、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应占一定比例。其中,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为当然代表。
五、代表的产生程序
我校全日制正常学制内在读研究生都有推荐、选举和被选举为学校研代会代表的权利。代表推选以学院为单位,根据代表名额构成比例推举产生。
各学院在本单位内发布研代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自荐及推荐通知,按照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单位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告栏、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予以公示三天,以保障广大研究生广泛知晓和了解。
请学院拟自荐报名参加研代会候选人的同学于11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档材料:《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填至个人简介及之前内容),《研究生代表汇总表》(附件5),文件名前缀均冠以本人姓名,发至邮箱:1021145956@qq.com。
纸质档材料:《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填至个人简介及之前内容),提交至沙河主楼中228。
学院根据申请候选人情况,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单位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填写本单位研究生代表汇总表一并上交研代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学院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三天。如在委员候选人推选过程中,有任何个人对产生流程持有异议,可向研代会筹委会提出申诉。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