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学联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学校拟定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我校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为保证研代会顺利进行,现制定《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常任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拟被推选为各学院出席学校研代会的研究生代表。
2、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诚信守法。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良记录。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关注学校发展,关心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热心参与校园活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学生中拥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4、在研代会闭会期间,能认真履行常任代表职责,积极参与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学年工作的研讨和决策。
5、原则上应该担任过校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其他研究生学生组织、以及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等主要学生干部。
6、被推选为常任代表候选人的研究生代表,不得成为研究生会执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7、热心研究生工作,能够代表学校研究生形象,保证能在常任代表委员会正常工作至少一年时间。
二、常任代表候选人的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作为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不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至少召集1次会议,代表学校全体研究生监督校研究生会的工作、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席位的设立兼顾工作需要和广泛性。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由各学院推选,各单位研究生总人数在200人及其以上的,可以推荐2-5个常任代表候选人;不足200人的,可以推荐1名常任代表候选人。
各学院常任代表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6。
三、常任代表候选人产生程序
我校全日制正常学制在读研究生都有推荐、选举学校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的权利;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正常学制内在读研究生都有被选举为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的权利。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数,在本单位内发布学校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自荐及推荐通知,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单位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各学院推选出的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应在本单位公告栏、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予以公示三天,并让广大研究生均知晓和了解。
请学院拟自荐报名参加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的同学于11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档材料:《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填至个人简介及之前内容),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8),文件名前缀均冠以本人姓名,发至邮箱:1021145956@qq.com。
纸质档材料:《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填至个人简介及之前内容),提交至沙河主楼中228。
学院根据申请候选人情况,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单位研究生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填写本单位研究生常任代表候选人汇总表一并上交研代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学院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三天。如在常任代表候选人推选过程中,有任何个人对产生流程持有异议,可向研代会筹委会提出申诉。
中共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docx
附件6: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